禁止在建筑物內的疏散通道
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
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禁止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
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明確,禁止在建筑物內的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條例》將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禁止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
近年來,因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屢禁不止,尤其是在住宅樓內發生這類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
《條例》明確,單位和個人應當做好火災預防工作,禁止下列行為: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破壞防火防煙分區;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指使、強令他人從事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生產和作業;在建筑物內的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物業應按規定設置電動車存放和充電場所
《條例》明確,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管理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損壞,需要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國家和本省住宅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區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由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代管或者指定單位管理。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定設置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強管理;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對業主、使用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消防救援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依法處理;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新規落地,這意味著安徽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法可依,電動自行車主需更加嚴于律己,規范用車。為了早日實現安全充電,政府、物業、業主委員會等代表必須加強對城市街道、社區、商超等場地的管理,可以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
萊充,專業從事電動車充電安全12年,在充電樁研發和運營方面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萊充智能充電樁具備充滿自停、空載自停等十幾種安全防護功能,自研平臺能夠與消防部門、物業監控中心等部門對接,如出現火災,充電樁會立即切斷電源并將火災信息傳送給相關部門。實現用戶充電更安全、物業管理更高效、政府監管更方便!